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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表彰五一 “劳动先进者、劳动模范”的通知
集团各部门、各工业园、子公司: 为了弘扬“团结、务实、开拓、进取”的**精神,认真开展“我的客户、我的规模、我的效益”活动,充分展示**人勇于实践、大胆创新、锐意进取、扎实工作的工作作风,进一步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为实现集团07年工业系统“蓝海战略”与资源系统“2221战略”目标做出新贡献、建立新功勋、开创新局面。集团决定“五一”劳动节前夕开展“劳动先进者”和“劳动模范”的评选活动,希望全体员工从现在做起、从自我做起,人人争当劳动先进者,现将有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条件 (一)、劳动先进者评选条件: 1、遵守公司制度,遵守劳动纪律,不迟到不早退,无旷工行为; 2、遵守操作规程,无操作事故和质量事故; 3、劳动态度积极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完成任务; 4、热爱学习,钻研技术,产品质量提高较快; 5、团结同事,和谐处事,维护公司形象; 6、坚持原则,坚持正义,揭发检举违法违纪行为,敢于与坏人坏事做斗争,保护公司财产安全。 (二)、劳动模范评选条件: 1、在转换经营模式,发展生产,提高产能,开展“我的客户、我的规模、我的效益”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。 2、在技术创新,发明创造,开发研制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。 3、在安全生产,文明生产,增收节支,提质降耗,扭亏(减亏)增盈方面成绩明显的。 4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刻苦钻研技术,苦练硬功,技术水平过硬的。 5、有理想,守纪律,依法办事,忠于职守、关心集体,团结同事,廉洁奉公,无违法乱纪行为,在群众中享有很高威信。 本次评选范围:各生产单位一线员工、矿山企业员工、商业系统员工列入本次评选活动范围。具体名额如下: 2、“劳动模范”全集团10名,分配如下: ***厂2名;***厂1名; ***厂2名; 三、评选方法及要求 (一)、评选方法: 1、“劳动先进者”以班组、分厂为单位组织推荐和评选,工业园班子研究审定(特殊情况,可突破名额限制),报集团表彰。 2、“劳动模范”以分厂组织推荐,总厂平衡审核初定,工业园班子研究审核(名额不能突破),报集团公司审批并表彰。 3、“劳动先进者”的先进事迹材料报工业园;评为“劳动模范”的先进事迹材料报集团行政部。 (二)、要求: 1、评选活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接到通知后,要“早宣传、早动员、早安排”,认真组织基层员工评比,评出士气、评出干劲、评出榜样。 2、各单位将评选结果连同“劳动模范”先进事迹材料于 四、表彰奖励 1、集团公司于 2、获“劳动先进者”荣誉的,发给荣誉证书,给予物质奖励; 获“劳动模范”荣誉的,发给荣誉奖杯、奖金、享受劳模津贴及劳模福利。 特此通知! 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 (文中的*均代表公司或单位名称) |